瑞律网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三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海关法第十三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三条内容如下:
海关建立对违反本法规定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进行举报。
海关对举报或者协助查获违反本法案件的有功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海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本条是对举报逃避海关监管违法行为并给予奖励作出规定。
与违反海关法逃避海关监管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要有专门的队伍,而且还必须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依靠广大群众,因此有必要建立举报制度,并明确建立这项制度是海关的职责。举报,一般是指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公民、单位向司法机关、执法机关揭发违法犯罪人员和违法犯罪事实的行为。对于举报的鼓励、举报的依法处理、举报人的保护等,应当使之制度化,形成一定的制度,所以在法律上规定由海关建立这项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违反海关法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这是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享有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权,由法律赋予这种权利,同时保护这种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阻挠或者压制这种权利的行使,如果对举报人进行阻挠甚至打击报复的,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在海关法中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举报权,目的在于鼓励社会各界包括知情者能动员起来揭露走私犯罪行为以及其他损害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的行为。
海关对举报有功者和协助查获违法犯罪案件有功者给予奖励,这是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必要措施。奖励的主体是海关,也就是海关有责任对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海关总署曾经制定过对检举或者协助查获违反海关法案件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奖励的形式,海关法规定为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这样比较符合实际,采用一种形式或者同时采用两种奖励形式都是可以的。如果是给予物质奖励的,其数额将以举报人的贡献大小来确定。
在举报制度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是保护举报人,这样就在海关法中为海关规定了一项特定的义务,即:海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这样规定,要求海关采取措施不得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更严格禁止将举报人的情况告知或者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无论是采用公开的手段或者隐蔽的手法,都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