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XX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第十七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XX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第十七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XX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第十七条内容如下:
XX驻军人员不得参加XX的政治组织、宗教组织和社会团体。
本条是关于XX驻军不得参加XX各种社会组织的规定。
XX是高度开放的社会,有各种不同的政治组织、宗教组织和社会团体,它们活动在XX社会的各个层面,代表着不同阶层利益和不同社会的利益。各种组织和团体有各种不同的纲领,成份比较复杂。许多组织被不同的政治势力控制,表现为有的直接或间接的参与XX的政治活动。严禁XX驻军人员参与这些组织和团体,是驻军不干预XX特别行政区地方事务具体体现,也是部队纪律的要求。XX驻军人员不仅不得加入各种组织和团体,同时也不得支持、界入各种组织和团体的任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