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六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立法法第四十六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六条内容如下: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本条是关于法律解释草案的表决和法律解释的公布程序的规定。
法律解释草案一般实行一审制,如果法律解释的问题比较复杂,也可以实行二审制。法律委员会提出的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经常委会审议后,如果常委会组成人员没有大的分歧意见,则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以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解释由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为什么没有规定法律解释由国家主席签署公布?这是因为:第一,法律解释是法律的一部分,不是一件新的法律,所以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签署公布法律,没有规定签署公布法律解释。第二,过去的实践做法,法律解释都是由常委会公布的。但过去常委会公布法律解释都不发布公告,本条规定常委会应以公告的形式公布法律解释,使法律解释程序更加郑重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