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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第八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瑞律网整理发布 668°c 2023-06-08

效力位阶:法律释义

时 效  性:

瑞律网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三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立法法第八十三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三条内容如下: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主旨

本条是关于同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一致时的适用规则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从理论上说,同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是协调一致的,不会出现冲突。但是,由于不同的规范性文件规范社会关系的范围和角度不一样,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时间有先有后,以及立法技术的缺陷等原因,同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现象还是存在的。如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复议的期限是60日,在此以前出台的涉及行政管理的法律多数规定,申请复议的期限是15日,还有的规定为5日,有的规定为7日等等。由于同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效力是一样的,当它们之间出现不一致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应当明确。有的法律明确了,如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但还有许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实践中产生一些混乱。因此,本法确立了以下两项适用规则:

一、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也就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规定是根据某种特殊情况和需要规定的调整某种特殊问题的法律规范。一般规定是为调整某类社会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如合同法调整所有的民事合同关系,合同法的规定就是一般规定。除合同法对合同有规定外,海商法、铁路法、航空法等法律分别对海上运输合同、铁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作了规定。相对于合同法的规定来说,这些规定都是特别规定。确立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规则,是因为特别规定是在考虑具体社会关系的特殊需要的前提下制定的,更符合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所以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如海商法、铁路法、航空法等根据海上运输、铁路运输和航空运输的特点,对海上运输合同、铁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如果与合同法不一致,在选择适用的法律时,应当优先适用海商法、铁路法、航空法。

二、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也就是“新法优于旧法”。一切法律都是根据当时的社会关系的情况制定的,随着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法律规范也存在过时的问题,需要不断地修改和更新。法的修改和更新有多种形式,有的是制定了新的同一个法律,有的是在相关的法律中重新作了规定,有的明确宣布哪些法律规范被废止,有的没有明确。因此,在新法与旧法之间,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之间,就会产生冲突,这时就要确立如何选择适用的规则。因此,本法明确了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的适用规则。理解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这一规则需要与本法第八十四条有关法的溯及力的规定区别开。本条规定的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是两个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效的情况下,该适用哪个规定,本条确定的是从新的原则。法的溯及力是解决新法对它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一般是从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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