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
在农村地区,虽然可以进行房屋交易,但是仍然存在着许多限制条件。卖方和买方必须来自于同一个村庄并且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宅基地申请资格;所销售的房屋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设,且要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建筑要求;
此外,买卖行为还需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式批准与同意方可生效。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二、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现在
相较于城镇房屋而言,农村房屋的交易显得颇为严谨,其购买主体亦是受到诸多限制的。首先,对于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民来说,他们所居住的私有住宅并未被允许任意出售给城市居民。与此同时,也鲜少出现过城市居民获取到农民集体土地以供居住之用的先例。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城市居民并不具备购买农村民房的资格。其次,根据相关法规,唯有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者才有权享有和利用这个组织所提供的宅基地。
由此可见,除却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其他人员均无法购置农村民房作为其居所。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根据现有的规定,农村村民每户仅能持有一处宅基地用以建造自己的住房。换句话说,即使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并非能够毫无限制地购买农村房产。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