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纳税是公民和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对于某些事务,是可以不缴纳税收的。那么,可以免税的人的范围有哪些?
网友咨询:
免交个人所得税的人有哪些
律师解答:
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律师补充:
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在哪里查询?
1.如果你是用手工报税,那么你每个月去地税局打印的税票上就会显示。
2.如果你是电子报税,或者单位代缴的,那么你的工资发放清单上会打印出来。
3.正常情况下,地税局也会给去年底每位纳税人邮寄交税清单,如果没有邮寄或者查询近当年的所得税情况,你可以拿着你的身份证到地税局查,他们会帮你打印。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