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案件 > 有期徒刑宣判前的拘留是否计算在内

有期徒刑宣判前的拘留是否计算在内

瑞律网整理发布 44°c 2023-08-11
导读: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立案后,要在受理案件三个月内作出审判,而侦查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时,一般会对嫌疑人进行羁押的,那么有期徒刑宣判前的拘留会不会计算在内?网友咨询:有期徒刑宣判前的拘留是否计算在内律师解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立案后,要在受理案件三个月内作出审判,而侦查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时,一般会对嫌疑人进行羁押的,那么有期徒刑宣判前的拘留会不会计算在内?

瑞律网

网友咨询:

有期徒刑宣判前的拘留是否计算在内

律师解答:

判刑前拘留的时间算在判刑时间里,具体如下:

1、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其中被判管制的,拘留1日可以折抵刑期2日。要是被判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话,则拘留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

2、坐牢的人一定是构成了刑事犯罪的人;而对于被拘留的人则不一定构成犯罪,即使是被刑事拘留的,也不是一定就构成了犯罪坐牢是一种惩罚措施;而拘留可能是处罚措施也可能是强制措施,因为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是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

律师补充:

判决之前被拘留的,折抵刑期的情况如下: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无期徒刑和死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刑期。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