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网友咨询:
小产权房在夫妻离婚时怎样分割?
律师解答:
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做出如下处理:
(1)被有关部门明确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小产权房,法院不会对其进行处理。
(2)对于已经程序合法化的小产权房,在取得房产证后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对该类小产权房按照正常的房屋市值估价、分割。
(3)对于程序不合法,又没被认定为违建的小产权房,法院一般采取调解的方式,或者判决其使用权归一方所有,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
律师补充:
对于虽未经行政准建,但长期存在且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房屋,可以对其使用做出处理。在处理使用时,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释明变更相关诉讼请求。在小产权房分割案件中,应在判决论理部分中明确使用处理的判决内容不代表对小产权房合法性的认定,不能以此对抗行政处罚、不能作为产权归属证明或拆迁依据等。
小产权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书的,因此需要通过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小产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原则上是不建议购买小产权房的。如果确实需要购买,那么在签订相关合同时也务必要把一些具体的事情约定清楚,比如可以约定由卖方来承担所有的法律风险等,并保留好原始凭证,以降低后续产生纠纷的风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