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工伤,那么上班时间去抽烟,被撞受伤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网友咨询:
上班外出抽烟被撞,能认定为工伤吗?
律师解答: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属于工伤。在未完全脱离工作场所的合理区域的情况下,利用合理的间隙休息时间吸烟的其行为实质上是实现自己的休息权利,应当视为工作的延续。其实吸烟与喝水进食具有相同的性质,都是为了提升恢复身体的疲劳,应属于工作原因的范畴。
我国法律对于工伤的认定有着很广的范围,究其原因,还是为了保护工作者的合法利益。为了顺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考虑到劳动者的职业风险不断增加,工伤类型也不断翻新。在企业和员工之间,法律更重视后者的利益和待遇。
律师补充: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而对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的认定,并不和我们想象中的一样。
工作场所不仅仅指职工进行工作的区域,还包括员工的生活区域,如公司食堂、浴室、洗手间等等。还包括受用人单位指派去从事工作的其他场所,如果存在多个工作场所,来往于工作场所之间的区域和道路途径也包含其中。工作时间包括实际工作时间和非实际工作时间。实际工作时间指的是劳动者每日不得超过8个小时的标准工时,而非实际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培训、健康检查、依法参加公司社会活动和出席工会组织等活动的时间。在实际中,工作原因,是指职工所受事故伤害与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职工因从事本职工作而受伤。对“工作原因”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受用人单位指派、是否与工作职责有关、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等因素。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