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要是立下遗嘱的话,此时不是必然就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此时需要先对遗嘱的效力作出认定。那么订立遗嘱效力怎么认定?
网友咨询:
订立遗嘱的效力怎么认定
律师解答: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认定遗嘱有效: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律师补充:
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