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的张某在网络上欠下上千万,想请求医院为她进行医学上关于精神疾病鉴定,后司法部门为她提出申请,经过专业的评估,最终确定她在借钱过程中不存在精神问题。
有精神病可以不还债吗?
答案是不可以。
在我国,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行为无效,不代表借钱可以不还。如果精神病患者在借钱的过程中,处于发病状态,那么其监护人可以要求撤销合同,但是在撤销合同的同时,应该把本金还给对方。如果精神病患者在借钱的过程中,没有处于发病状态,那么该还钱就要还钱,该承担的利息就要承担。
所以即便张某被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的监护人的责任不能免除。她想伪装成精神病人逃避还债的责任,使行不通的。
患有精神病就可以逃避法律处罚吗?
精神病人犯罪并不是一定免责。精神病人的行为造成危害结果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以及负何等程度的刑事责任,关键要看法律标准即辨认或控制能力的有无和丧失程度。
根据《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从轻处罚。完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经法定程序鉴定不负刑事责任,但要仍要受到多方看管,严重时被强制医疗。
所以精神问题不是免罪符,不要妄想通过这种手段逃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