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订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基于意思一致而进行的法律行为。
网友咨询:
关于保险合同订立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保险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其订立过程往往是一个反复要约(协商)的过程,最终达成协议,即一方(通常是保险人)作出承诺,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及时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由于保险合同条款由保险人事先拟定,在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往往没有机会参与合同条款的拟定和协商;同时,保险合同条款通常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投保人不容易了解其准确含义,特别是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情况下,因此,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地告知保险人。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包或者提高保险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律师补充:
订立保险合同,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1)投保人的申请,填写保险单;(2)投保人与保险人确定保险条款,并说明支付保险费的方法;(3)保险人审查投保单,决定接受投保后即在投保单上签章;(4)保险人出具保险单。保险合同的内容,即确定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保险合同条款。法定条款包括:(1)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3)保险标的;(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6)保险金额;(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8)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10)订立合同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