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办理离职手续需要注意事项是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是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解除过程中是不需要附加任何条件的。试用期办理离职需要的手续是需要提前三天提交辞职报告的,人事部会进行备案,清算工资等。
试用期办理离职手续需要注意事项是: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
2.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附加任何条件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中约定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试用期办理离职需要以下手续:
1.提前3天递交手签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
2.直接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人事部转交财务部备案;
3.试用期若交社保、公积金的,需办理停保、公积金封存等手续,办理结束后和离职证明等整理成离职资料;
4.交接工作完毕,公司离职流程结束,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核算薪资,领取离职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办理离职手续工资结算要看公司每月结算薪酬的日期。瑞律提醒您,只要劳动者在单位上班,实际上就确认了雇佣关系,无论是否已签订合同,实际上都已经有雇佣关系的事实,需要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