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起诉法院开庭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如果存在重大复杂案件是可以延长十五天的,如果有证据不足等情况是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其期限为一个月。
检察院起诉法院开庭期限一般审查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15日;如果经审查认为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瑞律提醒您,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1.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是否到庭,并向首席仲裁员报告人员到庭情况;
2.庭审调查,先按申诉方、被诉方的顺序听取申诉方的申诉和被诉方的答辩,如有第三人,接着由第三人陈述;
3.经过庭审调查,案情已经查清,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应当再次进行调解。
1.如果被告人有委托代理律师的,被告人是可以不出庭的,由委托律师代表被告人进行诉讼,但如果是离婚案件、继承案件的,被告人能出庭的情况下,是需要出庭审理的;
2.如果被告人不出庭审理,又没有委托代理律师的,法院经传唤、拘传仍然不出庭的,法院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3.若被告人缺席符合延期开庭条件的,法院也可以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