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罚款最高不超过三千元,对于具体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情形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罚金数额,治安处罚罚款可以通过当场缴纳和到指定银行缴纳两种方式。
治安处罚罚款最高是三千元以下,而罚金数额依据犯罪情节而定。法律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罚款的执行包括当场收缴和到指定银行缴纳两种。
1.当场收缴。对当场处罚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以及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公安人员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可以当场收缴。
2.到指定银行缴纳。除上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罚款应告知当事人在限定的时间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到期不缴纳的,可以按日增加罚款一元至五元。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十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
治安处罚的种类有4种主罚和1种附加罚: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这些种类分别适用于不同的行政违法行为。瑞律提醒您,对于行政违法,如果超过6个月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则不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