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方不到场可以先由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再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一般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五天后就可以去交管部门提车。
交通事故一方不到场,不来处理事故的可以先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瑞律提示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五日内可以提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后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会通知提车。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1.事故当事人,须出示驾驶证或有关身份证件。
2.事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的,须出示有关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
3.事故车辆的车主或驾驶员单位负责人的,须出示有关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
4.事故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须出示有关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