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开庭一般是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当事人的,法院开庭被告不去的后果是按缺席进行判决,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可能会进行拘传,原告不去的可能会按撤诉处理。
通知开庭一般是以以书面方式通知,送达开庭通知书或者传票的方式通知被告人。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通知开庭不去会有的后果是会进行拘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且没有委托代理人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已经通知开庭可以撤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案件判决之前,只要双方能和解成功,并且原告方同意撤诉的,随时都可以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瑞律提醒您,只是开庭后,原告提出撤诉的,法院是否准予需要通过审查决定,但是一般没有违法情形或强迫撤诉情况的话,法院都会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