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不能补领,领取生育津贴一般是半年之内,但是不同地区政策不同,可以去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劳动者领取生育津贴必须要满足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等条件。
生育津贴不能补领,领取生育津贴是有期限限制的。部分地区是半年之内,但各地不一样,具体应咨询当地的社保局。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生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数额,一般按照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例如浙江省,产假是128天,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瑞律提醒您,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