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了诉讼法院说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选择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被告人,被告人到期未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对案件进行审判,民事诉讼委托书不需要进行公证。
我提交了诉讼法院说找不到被告人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委托书不需要公证,委托书如果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不需要公证。公证是对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但是如果文书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应在开庭前送交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瑞律提醒您,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