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要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牌、考勤记录等。除此之外,根据自己的请求提供相应的证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定是否受理。受理的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申请人且说明理由。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关系仲裁是需要人证的,法律规定人证和物证有同等效力,只要证人不是法律规定需要回避的人。瑞律提醒您,证人证言的证明力较弱,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建议尽量搜集例如工资条、工作服、工作证或者工作中所持有、掌握的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至于其他证据,需要根据你提出哪些仲裁请求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