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能更改。瑞律提醒,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这就是说,土地确权后,土地使用权具体属于谁,是得到国家认可、外力不可随意更改的。目前许多地区都已经完成了农村土地确权,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有村民想要变更户名。可以确定的是,农村土地确权后,如果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或者土地承包方的户主、代表人发生改变,是可以到登记机构申请进行变更登记的,只要咱农民的家庭成员无异议就可以。换句话说,农村土地确权后,土地归属人是可以变更的。
土地确权的进行需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
1.土地确权需要以下证件: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2.土地确权的方法为:
(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
(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
人死后土地使用权归家庭成员所有。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的规定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