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法第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瑞律网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九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港口法第十九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九条内容如下:

港口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港口设施的所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主旨

本条是关于港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其所有权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根据本条规定,港口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港口设施的所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