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刑法第405条第2款),是指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022-12-14 219°c
本站为非营利性网站,所有内容及图片均来自互联网公开引用资源整理后分享的,如有侵权告知后即删。
黔ICP备2021009433号 贵公网安备52011502001670号 瑞律网 Copyright © 2021 - 2024 www.ruiLaw.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