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刑法第141条)是指:1、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4、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2022-12-12 134°c
本站为非营利性网站,所有内容及图片均来自互联网公开引用资源整理后分享的,如有侵权告知后即删。
黔ICP备2021009433号 贵公网安备52011502001670号 瑞律网 Copyright © 2021 - 2024 www.ruiLaw.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