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锡明律师
超过停工留薪期一年后,劳动者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但这一权利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停工留薪期工资发生争议,需要在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然而,如果劳动争议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且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引起,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此外,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的争议,虽然它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劳动报酬,而是工伤保险待遇,但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的争议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因此适用上述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规定。如果劳动者在一年内未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那么其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权利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劳动者无法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可以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综上所述,超过停工留薪期一年后,劳动者仍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但这一权利的实现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争议,或者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提出申请,劳动者的权利将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劳动者的权利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12。
回复于 2024-09-20 1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