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冠尧律师
哺乳期被公司辞退,员工有权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哺乳期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来说,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希望继续在公司工作,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必须恢复员工的工作,并补发解除合同期间的工资。 二、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如果员工不希望继续在公司工作,或者公司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规 因此,如果员工在哺乳期被公司辞退,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总之,哺乳期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有权要求赔偿,可以选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拒绝履行义务,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4-09-20 1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