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莎律师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4-07-08 12: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