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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患有精神疾病,男方导致怀孕,不愿负责,这样报警会不会处理?

网友 广东-河源 婚姻家庭 2024-01-04 09:14:56
问题描述:女性患有精神疾病,男方导致怀孕,不愿负责,这样报警会不会处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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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回复于 2024-01-04 09: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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