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的责任保险指承担承保承运人因疏忽或过失,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货物损失所产生的赔偿责任的保险。在承运过程中发生损害之后,即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